
新政严格锚定刚性住房需求,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仅适用于子女购买家庭首套住房(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自住住房),从制度上落实国家“房住不炒”的要求。同时,新政遵循家庭自愿、合理互助原则,明确应优先提取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,不足部分才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父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,自主决定是否提取、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。 为确保新政落地见效、惠及民生,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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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4:19:03